天津有座抗日战争胜利纪念碑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的“两个决定”意义重大
27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下称两个决定)。充分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声:铭记历史、振兴中华。
抗日战争胜利纪念碑设计说明
碑体总高19.45米,寓意1945年取得抗日战争伟大胜利。
碑座为四方形,象征4万万人民众志成城,浴血抗战。
碑座下8级台阶,象征8年抗战。
碑后浮雕墙长35.2米,寓意3520万死难同胞永垂不朽。
碑顶步枪呈V字型,托起和平鸽组成的贴金球型花团,寓意维护和平,警示战争。
碑前上坡台阶共60阶,标志抗战胜利60周年。
碑基正面、左侧、右侧浮雕,分别为“欢庆胜利”、“浴血抗战”和“全民皆兵”,背面为碑记。
主要建筑材料为蓟县青石、花岗岩石,同时引进河北省易县、曲阳县铜雕、石雕工艺,求得珠联璧合之效果。
抗日战争警世门设计说明
主门造型具有强烈的现代感,从两侧粗犷毛石筑成的三角形石墙中拔地而起,象征和平与发展为主流的新时代,是从过去苦难的旧时代诞生而来的。
主门形态简洁有力,舒展开放,突出表现积极向上的发展动势,具有无坚不摧的力量感,象征中华民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顽强奋斗,振兴中华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主门右侧警世钟高1.937米,寓意1937年抗日战争开始,时时提醒国人警钟长鸣,居安思危,永不懈怠。
主门右侧壁墙,象征中华儿女铸就钢铁长城,坚不可摧。
主要建筑材料为蓟县浅色花岗岩和偏红色石英砂岩,引进河北唐县钟鼎铸造工艺。
抗日战争无名烈士墓设计说明
整体设计质朴自然、庄严肃穆、宁静安详,表示对抗日英烈的崇敬和缅怀之情。
墓碑主体高3.52米,象征在抗日战争中死难的3520万同胞。
墓碑主体正前方,安放一口象征性石棺,石棺四周雕刻汉白玉花环,表示对无数抗战英烈和死难同胞的崇敬和缅怀。
主要建筑材料为蓟县灰色花岗岩石和北京房山汉白玉。
建立抗战胜利纪念性建筑,开展抗战胜利纪念活动,一直是天津人民的心愿。2005年经天津市委、市政府批准,天津市老区建设促进会联合有关社团组织,以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为契机,募集资金和物资,在蓟县罗庄子镇(原冀东抗日战争主战场)金水泉山,兴建了“抗日战争胜利纪念碑”、“无名烈士墓”和“警示门”,在盘山烈士陵园创建了“爱国主义教育碑廊”等标志性、永久性建筑群。以纪念碑为重点的三个标志性建筑的根本宗旨是:促进和平、警世战争,缅怀先烈、教育后人,牢记使命、振兴中华。纪念性建筑物落成后,人们纷纷到此参观。通过参观,激发了各界人士尤其是广大青年学生的爱国热情。
今年全国人大的“两个决定”,极其必要、非常正当。在抗战胜利纪念日这一天,天津人民到蓟县“抗日战争胜利纪念碑”、“无名烈士墓”、“警示门”等地开展纪念活动,意义更是非凡。会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记住这段历史,从历史中获得经验和教训。会提示我们在迈向富强民主的过程中,要坚决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世界和平;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