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认定11名群众为见义勇为个人

栏目:宝坻老区活动 发布时间:2017-05-31 浏览量: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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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风格高   感动社会受奖励

宝坻区认定11名群众为见义勇为个人

  

今年5月中旬,宝坻区见义勇为协会根据《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认定王效文、李士元等11名群众为见义勇为个人,并给予每人1000元的奖励。这11位见义勇为个人是今年以来在勇救落水儿童、火灾中救人和勇斗歹徒,协助民警抓捕罪犯等事件中涌现的。

今年2月的一天,该区邢家庄村因一人泄私愤纵火,引发严重火灾,村民王效文和群众一起,将大火扑灭,保护了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47,该区翟家庄村民李士元不顾个人安危,拼力将不慎落入深水渠中的本村村民杨春娜和她的四岁的儿子救上岸来。他们的见义勇行为,受到社会广泛赞誉。(王宗征)

2017518天津宝坻区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