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老促会获201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

栏目: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18-06-25 浏览量: 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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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津财税政〔201819

2018-06-04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市地税局直属局、纳税服务局、第一、第二稽查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经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1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布。  

附件:2017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民政局

2018年5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7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

1.天津市慈善协会

2.天津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3.天津市红十字会

4.天津市光彩事业促进会

5.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滨海义工协会

6.天津市开发区慈善协会

7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服务志愿者协会

8.天津市北辰区慈善协会

9.天津市南开区慈善协会

10.天津市西青区慈善协会

11.天津市津南区慈善协会

12.天津市武清区慈善协会